视觉中国: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8 2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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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4-04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
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 7,000 万元(含本数),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75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3 年 9 月 18 日,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 日、9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视
觉中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视觉
中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及《视觉中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视
觉中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 3 个
交易日内均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回购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数量为 2,828,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15.6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9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764,05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
上限 25.75 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实施期限等
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
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
积极性,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本次回
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 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中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六、 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828,800 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0%。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全部锁定,本次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5,646,143     3.66%    26,952,443     3.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74,931,293    96.34%   673,624,993    96.15%
合计         700,577,436    100%     700,577,436    1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登记情况为准。
  七、 本次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430,000 股,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非交易过户股份 1,40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持有公司股份 99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
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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