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8 1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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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9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关
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燧弘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智创”)
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总额为 4,743.80 万元,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公司、公司
实控人李强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燧弘华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燧弘
华创”)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通”)为前
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李强先生、燧弘华创及安联通作为保证人,分
别与芯鑫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燧弘智创向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743.80 万元;燧弘华创以其持有的燧弘智
创 100%股权为出质物,为燧弘智创向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出
质物价值为人民币 8,000.00 万元;安联通作为出质人与芯鑫租赁签订《应收账款
质押合同》,以其应收账款收款权为出质物,为燧弘智创向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
赁提供质押担保,出质物价值为人民币 7,740.00 万元。
  燧弘智创由燧弘华创全资控股,公司持有燧弘华创 60%股权,上海沪弘智创
             (以下简称“沪弘智创”)持有燧弘华创 40%股权,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沪弘智创就上述公司为燧弘智创担保事项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芯鑫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
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
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手续费等)
    ;
  (二)燧弘华创与芯鑫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
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
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手续费等)
    ;
  (三)安联通与芯鑫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
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
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手续费等)
    ;
  (四)公司实控人李强先生与芯鑫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律
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鉴
定费、翻译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手续费等)
    ;
  (五)燧弘华创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付清并且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注销登记之日;
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燧弘华创在最高限额内,以其持
有燧弘智创 100%股权为燧弘智创与芯鑫租赁的多笔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单次担
保金额以主债权合同金额为准,本次燧弘华创股权质押担保在前述最高债权限额
内开展。
  (六)安联通与芯鑫租赁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
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付清并且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注销登记之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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