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5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071 号),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新乡化纤”)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602,144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68,999,975.6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473,633.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 854,526,342.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
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中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司新乡北站支行 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三期
工程项目
限公司新乡分行 440
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1061 素纤维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
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其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
续,并将上述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256,882.95 元转入公司基
本结算账户或一般户。
四、备查文件
(一)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