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4-045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上午在长沙银行总行 33 楼 3315 会
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小中主持。监事会监事长白晓,监事龚艳萍、兰
萍、张学礼、朱忠福,首席风险官黄建良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聘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曼女士为本行行长,张曼女士的行长任职资格
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核准,其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
其行长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曼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名张曼女士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曼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曼
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核准,其
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通过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的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法规
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
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完成与发
行本次二级资本债券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办理有关监管申报和审批
事宜,决策发行时机,办理登记托管、上市流通,并根据国家及相关
监管部门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对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条款作相应修改,及与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
相关的其他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允许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转授
权,在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
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事宜。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后 24 个月止;授权及转授权期限
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通过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 亿元
的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绿色金融
债、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等非用于补
充资本的金融债券,单只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募集资金将依
据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债券品种使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
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发行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完成
与发行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办理有关监管申
报和审批事宜,决策发行时机,办理上市流通,并根据国家及相关监
管部门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规定对本
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条款作相应修改,及与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
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允许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
转授权,在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
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等事宜。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后自
限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行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或通过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
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
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本次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完
成与发行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办理有关监
管申报和审批事宜,决策发行时机,办理登记托管、上市流通,并根
据国家及相关监管部门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
政策的规定对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条款作相应修改,及与本
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允许
董事会向高级管理层转授权,在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
按照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
事宜。
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后 24 个月止;授权及转授权期限
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召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具体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7 次专门会议对议案一、议案
二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审核意见。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张曼女士简历
张曼女士,197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曾
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县支行营业部副主任、客户部主任、副
行长,长沙银行星城支行行长,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筹备办公室主任。现任长沙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