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工控集团”)一致行动人广州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控股”)所持
广钢气体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 冻结
股
控股股 股份
东 冻结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冻结起 冻结到 冻结申请 冻结
东及其 是否
名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期日 人 原因
一致行 为限
称
动人 售股
广 中国民生 金融
钢 银行股份 借款
是 13,362,378 5.30% 1.01% 是 8月6 8月5
控 有限公司 合同
日 日
股 武汉分行 纠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钢控股的累计被冻
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工控集团 272,619,213 20.66% - - -
广钢控股 251,916,518 19.09% 13,362,378 5.30% 1.01%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524,535,731 39.75% 13,362,378 2.55% 1.01%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征询,本次冻结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与广钢控股及其他主体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
生银行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并冻结了广钢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共13,362,378股。
三、本次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股份冻结所涉及的纠纷与公司无关,广钢控股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
人,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较低,该事项不会对
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广钢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亦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
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股份冻结及纠纷问题,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钢控股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被冻结的股份数
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较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广钢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该事项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悦 秦国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