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3 22: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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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4-059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6: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
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知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凡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9 人,代表公司股份 592,088,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的 61.4807%(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420,350,8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 股)的 43.64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2 人,代表股份 171,737,3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047,164 股)的 17.83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新
一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向股东大会就其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
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提交了书面说明。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539,365,657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1.09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0.2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7,614,198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5.866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郭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565,789,828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5.558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6,318,443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5.647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6,549,240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5.68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谢康先生、张红珍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548,317,719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2.607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3,235,086 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5.12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76,625,336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6512%;反对 535,539 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3021%;弃权 82,6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4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总数的 0.3021%;弃权 82,6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总数的 0.0466%。
  关联股东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1,662,701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9.9281%;反对 342,900 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579%;弃权 82,6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01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总数的 0.1935%;弃权 82,6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总数的 0.046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81,295,999 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1773%;反对 10,732,302 股,反对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1.8126%;弃权 59,9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 0.010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股份总数的 6.0551%;弃权 59,900 股,弃权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33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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