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3 2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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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而收购的公司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为保护投资者
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注销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包括 2019
年回购股份剩余的 34,200 股、2021 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15,136,028 股、2022
年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8,175,317 股,合计 23,345,545 股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 2022 年及以前年度所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
号:2024-076),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4-081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若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
点等信息如下:
楼证券部
下午 13:00-16:30
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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