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9,766,812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振华集团”),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深圳长
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 。经询问,上述限售股股东自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733,703股,并于2021年9月
限售条件流通股369,426,2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08,60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系公司控股股东振华
集团,以及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深科技,对应的限售
股份数量合计159,766,8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4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
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65,849,395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
应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5,849,395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42,934,810 股变为 508,784,205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
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作
相关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
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
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说明
根据中国电子、振华集团、中电金投和深科技出具的《<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相关事项询问函的复函》,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无减
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振华新材上述限售股
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9,766,81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股) 数量(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159,766,812 31.40% 159,766,812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59,766,812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