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2345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测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于 2024 年 7 月承接伟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伟测科技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伟测科技未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本持续督导期间,伟测科技在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之
后,与伟测科技保持密切的日
常沟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伟测科技生产经营、信息披露
情况,对伟测科技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工作之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后,督导伟测科技及其董事、监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