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3 20: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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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733,703 股,并于 2021 年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9,426,20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508,605 股。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系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以及与公司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深圳长城
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对应的股份数量合计 159,766,81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4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证监许可【2023】161 号)。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65,849,395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
应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5,849,395 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42,934,810 股变为 508,784,205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股
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作
相关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
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二)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说明
    根据中国电子、振华集团、中电金投和深科技出具的《<关于贵州振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相关事项询问函的复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
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9,766,81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股)         数量(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159,766,812    31.40%   159,766,812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59,766,81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振华新材上述限售股份持
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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