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白下路 91 号汇鸿大厦 2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议;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515,838,421 99.8775 1,341,800 0.0884 517,101 0.034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朱丹丹,孔文娟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