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9-13 00: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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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4-4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
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44))。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
       (七)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股权并     √
        签署产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4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45)、《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9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捐赠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3.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
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就关联
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上述议案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
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
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
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
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9月27日和9月29日9:00至17: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
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邮箱:cdgxfz000628@163.com
   联系人:王华清、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年 9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
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倍特期货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股权登记日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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