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7 页
三、附件 ………………………………………………………… 第 8—12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9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0 页
(四)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 第 11-12 页
天健审〔2024〕10346 号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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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东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浙江东日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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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8〕209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配股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83.12 万
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 4.88 元,共计募集资金 45,301.6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年 3 月 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 50.00 万元,以及上网发
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499.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831.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9〕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4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30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温州 1203202029045856893 7,031.92 已销户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
合 计 43,8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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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
(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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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仅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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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仅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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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仅为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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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丁锡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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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连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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