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
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
年9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9月30日9:15-9:25,9:30-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提案2-4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公司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
前两个小时到达召开会议的现场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
便确认登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6-3238558
传真:0856-323855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B座11楼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上 ,股东 可以 通过深 交所交 易系 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至 15:00。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法人)或姓名(自然人)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法人)或身份证(自然人)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如有)姓名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股东签名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注:
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
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
决)
(1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案》
附注: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