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65,686,14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4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3,438,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1.52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2,247,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1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12,247,40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2,247,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130%。
(二)董监高、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480,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
反对19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48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3%;
反对1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弃权
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42,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