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号仁智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议案》
《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方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 1.00、提
案 3.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对提案 1.00 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资料
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
(四)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24 层 2404
号仁智股份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相关登记资
料,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五、注意事项
智股份办公室;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
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在 2024 年度担保额度内
增加被担保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
至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