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编号:临 2024-057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
(四)公司全体监事进行了议案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及预
留股票数量以及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90 名,首次授予及预留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分
别为 829.11 万股和 207.27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18.21966 元/股。
(2)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
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此次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 A 股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定首次授
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
予条件的 290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829.11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