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4-053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 2024 年度
第四期绿色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
期限为 3+N 年,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 2.20%。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 48.40 亿元,中期票据(含永
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 190 亿元。
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
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
www.chinamoney.com.cn 和 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 24 个月(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 号)有效
期截止日)的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40 亿元的
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
民币 140 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每年年末 12
月 31 日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中期票据(含
永续中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