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00 号)
,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37,557,516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6.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8,056,184.0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551,637.9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6930 号和天
职业字[2023]47094 号”
《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
司/孙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
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
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 实际募集
投资方向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集资金 资金净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11,211.13 9,844.21 9,844.21
智能锯切领
域 12,280.50 9,849.40 9,849.40
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
先进电源制 24,183.79 20,112.01 20,112.01
造领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项目计划总 拟投入募集 实际募集资金净
募投项目名称 30 日募集资金累
投资金额 资金 额
计投入金额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
线建设项目
高速钢双金属带锯
条产线建设项目
新能源电源及储能
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3,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
合计 68,675.42 60,805.62 58,555.16 25,904.44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 截至 2024 年 6 存续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主体 账号
银行名称 月 30 日余额 状态
湖南泰嘉智 长沙银行股份
硬质合金带锯条 8100002567
能科技有限 有限公司望城 8,087.26 存续
产线建设项目 56688888
公司 支行
高速钢双金属带 江苏美特森 招商银行股份
锯条产线建设项 切削工具有 有限公司长沙 7,822.52 存续
目 限公司 雷锋支行
新能源电源及储 雅达能源制 兴业银行股份
能电源生产基地 品(东莞) 有限公司长沙 13,851.63 存续
项目 有限公司 蔡锷路支行
雅达能源制 广发银行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项 9550880242
品(东莞) 有限公司云浮 3,022.81 存续
目 292800198
有限公司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及 3680301001
泰嘉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 - 注销
偿还银行贷款 00177595
蔡锷路支行
合计 - - - 32,784.22 -
注:余额中包括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合计 269,560,000.00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具
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2024 年 9 月 20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调整后 2025 年 9 月 20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计划研发领域为户用储能和光伏逆变器、优化器等产品。
短期内下游市场环境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公司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暂缓了研发
中心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根据公司新能源电源及
储能电源发展战略与推进计划,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根据业务发
展的需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
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9 月 20 日。
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泰
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泰嘉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谭杰伦 董 蕾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