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ST 中润 公告编号:2024-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日起仍按此标准计算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润烟台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收到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
院传票(案号:(2024)鲁 0612 民初 3459 号)及起诉材料,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烟台
盛瑞投资有限公司诉中润烟台分公司及中润资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烟台盛瑞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被告二: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二)案件概述
因资金需求,中润烟台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以
下简称“烟台银行牟平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 18,900 万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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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借款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自愿以名
下资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2023 年 9 月底,烟台银行牟平支行将上述借款债权转让给了
烟台盛瑞投资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紧张,导致 189,000,000 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到期未偿
还。
(三)原告诉讼请求
元(以 189,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计算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自 2024 年
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存在多起小额诉讼(涉及金额总计 1,472 万元),除此之外,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案所涉及事项公司已依据有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
庭审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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