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12 01:30: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公司
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为303,40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950,427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01,449,57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于2024年8月27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2024 年9 月 11 日
司会议室;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73,503,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4.383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4 人,代表股份 3,270,68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850%。
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76,539,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08,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97%;反对 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8%;弃权 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38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79,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97%;反对 1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4%;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9%。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627,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96,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500%;反对 1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82%;弃权 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许可及服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678,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47,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36%;反对 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2%;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达新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