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拟提名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拟提名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为缮先生、黄添顺先生、张春艳女士的履
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提名朱为缮先生、黄添
顺先生、张春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朱为缮、黄添顺、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