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48336.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1
债券代码: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
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
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
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重大事项
为规范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
量,根据公司制度废改立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最新的信用类债券
监督管理机构及市场自律组织对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的规定,
发行人对浙建设办发【2021】72 号《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浙建设办发【2021】68 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合并修订,统一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
”),本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主要更正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名称,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职责,细化了
信息披露标准,是发行人进一步加强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完善公司治理的举措,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偿
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
,上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对发行人日
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中金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金公司
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
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
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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