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由孔国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孚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东协孚港
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
司”)以评估值人民币 57,887,725.65 元为底价,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协
孚”)40%股权。
二、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
表协孚公司与受让方签署关于本次惠东协孚股权转让的《惠东协孚港口综
合开发有限公司产权交易合同》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惠东协孚港口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0%股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