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6,012,400 股后的总股本 363,135,57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9 元(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
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
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3.735292 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每股现金分红=3.735292 元
/10 股=141,622,872.3 元÷379,147,97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735292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16,012,400股后的总股本363,135,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
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方案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5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3.735292 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
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每股现金分红=3.735292 元
/10 股=141,622,872.3 元÷379,147,97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73529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