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1 19: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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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公司”
                              )
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0 万股。本
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
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
式如下:
   债权申报方式:
区圣泉集团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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