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部分厂房
及设备租赁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
出租事项将会导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上半年
的收入分别为 23,076.35 万元、10,019.87 万元,占比 34.68%、28.26%。本次厂
房及设备对外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仍持有涂布白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 2025 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
年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与长川纸业签订《厂
房设备租赁合作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 8
年,租赁期租金为 750.00 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 6,000.00 万元。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MADWUKLE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国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8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西侧松炀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长川纸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长川纸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及设备均为公司自有资产,具体出租明细如下:
租赁物账面价
序号 租赁物 出租面积/设备 承租方
值(万元)
造纸生产设备 涂布白板纸生产线、生产
及配套设施等 配套设备、其他设备等
合计 10,709.65
上述厂房及相关设备产权/所有权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租赁方亦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市场行情及
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以下为公司与租赁方根据实际情况初步拟定的租赁协议
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一)房屋出租
甲方将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松炀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含生产
车间、仓库、食堂和办公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乙
方使用。前述租赁厂房面积为 28,510.50 平方米,具体租赁区域根据不动产权证
中信息为准。
(二)设备租赁
甲方将其造纸生产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办公设施(累计价值约 6.287.45
万元,简称“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三)租赁期限
需提前半年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双方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方价格不低于其他承租方报价 8%的情况下)。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
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租赁费用按当时市场行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费用及支付
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在本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
整 ),其中厂房年租金含税¥300.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设备年租
金含税¥450.00 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
(五)用工约定
全力予以配合。
如未按时发放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可以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并由乙方支付押金及第一年
度租金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履约能力降低,公司可
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
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出租事项将会导
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上半年的收入分别为
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涂布白
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 2025 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年营业收入、
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
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