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炀资源: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11 1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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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部分厂房
及设备租赁于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
出租事项将会导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上半年
的收入分别为 23,076.35 万元、10,019.87 万元,占比 34.68%、28.26%。本次厂
房及设备对外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仍持有涂布白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 2025 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
年营业收入、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并能够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公司拟与长川纸业签订《厂
房设备租赁合作协议》,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于长川纸业,租赁期限为 8
年,租赁期租金为 750.00 万元/年,合计租赁总金额为 6,000.00 万元。
   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MADWUKLE6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国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8 月 14 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西侧松炀工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
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
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长川纸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长川纸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出租的厂房及设备均为公司自有资产,具体出租明细如下:
                                       租赁物账面价
序号       租赁物         出租面积/设备                       承租方
                                       值(万元)
      造纸生产设备   涂布白板纸生产线、生产
      及配套设施等    配套设备、其他设备等
               合计                  10,709.65
     上述厂房及相关设备产权/所有权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租赁方亦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事项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考市场行情及
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以下为公司与租赁方根据实际情况初步拟定的租赁协议
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汕头市长川纸业有限公司
     (一)房屋出租
     甲方将其位于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东鸿路松炀工业园内的部分厂房(含生产
车间、仓库、食堂和办公场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简称“租赁厂房”)出租给乙
方使用。前述租赁厂房面积为 28,510.50 平方米,具体租赁区域根据不动产权证
中信息为准。
     (二)设备租赁
     甲方将其造纸生产设备设施、配套设施、办公设施(累计价值约 6.287.45
万元,简称“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三)租赁期限
需提前半年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双方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方价格不低于其他承租方报价 8%的情况下)。乙方如需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
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租赁费用按当时市场行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费用及支付
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在本年度满前一个月支付。
整 ),其中厂房年租金含税¥300.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设备年租
金含税¥450.00 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 )。
  (五)用工约定
全力予以配合。
如未按时发放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一方可以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并由乙方支付押金及第一年
度租金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的议案》。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履约能力降低,公司可
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
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厂房及设备所生产的产品为涂布白板纸,出租事项将会导
致该产品不再生产,涂布白板纸产品 2023 年度及 2024 年上半年的收入分别为
出租事项是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涂布白
板纸库存,该库存预计将在 2025 年销售完毕,暂不会影响公司本年营业收入、
现金流和经营利润。本次出租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并能够获取较
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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