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5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
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审计
委员会提议,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并综合考虑了参与谈判的各会计师事务所
资质、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