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8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
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
(下称
“智库公司”
)
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经公司与智库
公司协商,双方已就该笔借款展期事宜达成一致,公司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解除被冻结的公
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3%股份。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