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 4,543,000 股后的总股本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933,158.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7,933,158.70
元÷383,874,587 股×10 股=0.988165 元。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816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 4,543,000 股后的总股本 379,331,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933,158.7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息(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现金红利=0.988165 元÷10 股=0.098816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816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倪艳莉
咨询电话:0533-5439432
传真电话:0533-67254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