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永达股份”)拟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金源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接受
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组管理办法》
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国金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
作出如下承诺: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
见与永达股份及其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
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文件,随本次交易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并上网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 俊 裔 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