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 330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20,037,83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8,033,462 99.37 2,004,371 0.63 0 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28,276,862 99.42 754,710 0.59 0 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28,276,862 99.42 754,710 0.59 0 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28,276,862 99.42 754,710 0.59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选举孙黎为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英为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佳鸿为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蓝柏林为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邃为第九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赖力平为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选举蒋晓蕙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周克夫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刘圻为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选举迟军玉为第九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吴雪燕为第九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 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 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选举孙黎为第
独立董事
选举杨英为第
独立董事
选举李佳鸿为
非独立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选举孙邃为第
独立董事
选举赖力平为
非独立董事
选举蒋晓蕙为
独立董事
选举周克夫为
独立董事
选举刘圻为第
立董事
选举迟军玉为
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
选举吴雪燕为
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
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
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未收
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谢道铕、崔啸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