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现有股份总数 102,664,3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发金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准。不实施送股或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664,3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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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 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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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徐建英、闫永革、吴新明、谭诗干、刘涛、黄楚
雄、傅雄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
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08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
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2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美泰工业园 3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姣
咨询电话:0755 2819 2960
传真电话:0755 2894 3869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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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