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体育文化)的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发)、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同鑫实业)共同开发“国安·海岸”项目。
为加速销售和催收按揭回款,根据银行按揭业务审批
要求,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拟对上述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人
民币。担保期至购房人取得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并办妥
正式现房抵押担保,海南高发、同鑫实业拟与海南农商银
行签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房屋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国安·海岸”项目购买方
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方为购买“国安·海岸”项目的按揭贷款
客户。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任保证。
妥正式现房抵押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对“国安·海
岸”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
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
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本次
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五
次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布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系根据金融机构
住房贷款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控股子公司
海南高发、同鑫实业为购买“国安·海岸”项目房屋在银
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合计担保金额分别不超过3.4亿
元人民币的阶段性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核。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全部生效后,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占公司2023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5.47%。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实
际累计担保余额合计4,017.2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3.18%。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