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94.500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 4,189.865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7.93 元/股~64.26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83.57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成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3.5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0 元
/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三十
七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94.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
增加 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4.26 元/股,最低价为 37.93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189.865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
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