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力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3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 回售期内“佳力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35 元人民币/张(含
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佳力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佳
力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佳力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佳力转债”持有人公
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326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3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
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发行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0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交易,债券简称“佳力转债”,债券代码“1135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佳力转债”
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佳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10.71 元/股。
二、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佳力转债”第五年(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的票面利率为 2.5%,计息天数为 51 天(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利息为 100*2.5%*51/365=0.35 元/张,即回售
价格为 100.3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佳力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佳力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97”,转债简称为“佳力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
(四)回售价格:100.3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佳力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佳力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佳
力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
日后“佳力转债”将停止交易。
五、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3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卖出持有的“佳力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佳力转债”的
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
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