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6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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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8,573,293 99.8720 569,480 0.1164 56,900 0.011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8,497,893 99.8565 515,580 0.1054 186,200 0.0381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
通股股东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
持股 1%以下普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1,618,000 72.0912 569,480 25.3736 56,900 2.5352
股东
市值 50 万以上
普通股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均系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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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晖、陈张达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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