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 2024-070: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回复的公告(3)

证券之星 2024-09-10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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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益投保机构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
函》
 (投服中心行权函〔2024〕22 号),对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进度和应收
保险理赔款持续挂账的合理性,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函》
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回复如下:
  问题一、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进度的合理性
  根据你公司年报披露,你公司 2019 年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为 14,707.3 万
元,占总资产的 9.73%。2023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95,656.98 万元,占总资
产的比例增加至 39.39%。2019 年至 2023 年,你公司在建工程累计结转固定资
产仅 17,654.12 万元,约占在建工程增加额的 15%。分项目情况如下。
  (一)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
  你公司信息披露显示,该项目从 2020 年开始建设,至 2023 年末累计投资
额为 76,646.72 万元,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76,614.5 万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
算比例为 61.43%,工程进度巳达到 90%。该项目仅在 2022 年结转固定资产 32.22
万元,四年累计结转固定资产比率为 0.04%。2023 年 6 月,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由于精细化工产品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被处以罚款 3.5 万元。可见,该项目在 2023 年实际上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却没有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累计折旧。请你公司说明该项目在建工程结转
固定资产进度的合理性,管理层对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是否严谨清晰,是否存
在廷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回复: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系募投项目,规划产能为年产 H 酸、1.5 酸、对位
酯等精细化工产品 3.40 万吨、年产硫酸、醋酸等产品 34.85 万吨,投入规模较
大,原建设周期为两年,自 2021 年 04 月开工建设。
   自募投项目立项以来,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加上突发事件影响,
募投项目厂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和安装时间相比计划进度均有所延缓,公司将募投
项目“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06 月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已经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已经完成,相关人员已完成教育培训,装置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过专家对试
生产方案技术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整改后,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向管理委
员会应急管理局申请复审,经过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根据核查意见整
改后,于 2024 年 08 月 05 日完成试生产备案,同意试生产。2024 年 08 月 12 日,
公司募投项目开始按照产品产线逐步试生产,待试生产合格后逐步正式投产。鉴
于上述情形,公司将募投项目“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由 2024 年 06 月 30 日再次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末,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工程进度如下:
  工程类别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工程进度
          综合楼、仓库及车间等建构筑物已基本完工,但尚未通过消防等验收;危
建筑工程
          废填埋池完工进度 80%左右
机器设备      截至 2023 年底基本安装到位
          生产线、设备平台、管道及电缆等需要第三方公司进行的安装工程,尚有
安装工程
          部分未完成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未达到转固条件的具体说明:
   综合楼(办公楼)、仓库等在 2023 年土建完工后,公司员工暂时入驻综合楼
(办公楼)临时办公,但因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被消防行政部门责令立
即停止使用,并认定违反了《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并处以罚款 3.5 万元的
行政处罚。截至 2023 年底,上述建筑工程仍未经消防验收通过,暂时不能投入
使用,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具备转固条件。
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分别出具宁东建消验字[2024]第 0019 号、宁东
建消验字[2024]第 0068 号、宁东建消验字[2024]第 0079 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意见书》,对于综合楼(办公楼)及部分其他设施、加氢装置、生产车间及部分
其他设施,综合评定消防验收结论为合格。综合办公楼(办公楼)及部分其他设
施、加氢装置、生产车间及部分其他设施分别于 2024 年 02 月和 07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相关在建工程支出分别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截至 2023 年底,安装工程尚有部分未完成,相关机器设备尚未联调联试,
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机器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具备转固条件。
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完成试生产备案后开始按照产品产线逐步试生产,待试
生产合格后逐步正式投产。
   综上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因不可控因
素导致项目计划进度延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具备转固条件;公司管理
层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判断严谨、清晰、准确,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二)三期分散染料工程
   你公司 2019 年 IPO 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工程 2016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为
年末该工程累计投入 14,738.89 万元。你公司 2023 年报披露,该工程累计投入
占预算比例达 99.49%,累计工程进度达 95%。而 2019 年—2023 年,你公司该工
程累计转入固定资产仅 692.96 万元,累计结转固定资产比率为 4.7%,远低于工
程进度。你公司 2022 年报披露,1.5 万吨环保型高档分散染料项目 2022 年 8 月
开始进行试生产,且部分产品已达到验收要求。虽试生产 2 个月后发生了火灾,
但后续的整改主要围绕消防安全进行。请你公司说明“三期分散染料工程”是
否和“1.5 万吨环保型高档分散染料项目”为同一个项目;若是,请说明项目试
生产后产品达到验收要求是否可以认定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请说明后续
消防整改对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产生的影响,该项目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
资产的情况。
  回复:
  “三期分散染料工程”系公司“年产 3 万吨环保型高档分散染料”项目,项
目建设期间,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防火设计标准由《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
 (GB50016-2014)变更为《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283-2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和环
境影响评价因素评审进行重新评价和评审,根据重新评价和评审要求,公司在
吨/年。即“三期分散染料工程”与“年产 1.5 万吨环保型高档分散染料”项目
为同一个项目。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同意进行试生产。2022 年 08 月,公司自分散染料
的中间原料开始试生产,至 2022 年 09 月,该原料已达到品质和收率要求,在原
料成功的基础上,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开始分散染料产品的试生产。2022 年 10
月,因分散染料试生产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导致部分建筑物和设备及配套管道等
被烧毁,试生产被迫中止,本项目需要停产整改。上述试生产成功的产品为分散
染料的中间原料,整个分散染料的全过程试生产尚未完成,其试生产成功不能认
定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三期分散染料工程按照设计单位对损毁车间重新
设计文件基本完成整改,待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提交专家审查通过后开始
试生产,该时间点不满足试生产条件,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 年 05 月,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三期分散染料工程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论证,
并给出相关整改意见。2024 年 06 月,三期分散染料工程通过专家评审的整改验
收,并于当月开始试生产。2024 年 07 月,分散染料试生产产品经验收合格,相
关在建工程于当月底转为固定资产核算。
  综上所述,三期分散染料工程持续未能转固,主要系一系列不可控事件导致
项目多次整改且周期长,从而影响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三期分散染料
工程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三)废水优化项目
   你公司信息披露显示,该项目预算额 2,039.66 万元,2018 年期末账面余额
为 1,514.43 万元,工程进度 74.25%。2019 年、2020 年分别增加投资 402.09 万
元、38.73 万元,其中 2020 年投资支出金额占预算额不到 2%。你公司 2020 年
报披露,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达 95.86%,工程进度达 95.86%。2021 年该
项目无新增投资,仅发生了转入固定资产 1,940.29 万元和其他减少 14.96 万元。
请你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第十三条“购建或者生产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
判断…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
者几乎不再发生”的规定,说明该项目在 2020 年是否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并请说明该项目至 2021 年才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和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延迟转
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回复:
   废水优化项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进
行升级改造项目,主要为无氧碳化炉项目,利用过热蒸汽技术碳化裂解有机废弃
物方式等处理工业废水。
   因该项目施工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导致设备中部分关键装置多次更换,使
得全套设备到厂时间严重滞后。此后,调试过程存在较多故障导致调试屡屡失败
而持续改造,
受突发事件管控影响,项目施工方日方技术团队 2021 年 04 月才到厂区排除故
障。2021 年 05 月份,废水优化项目经调试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此项目基本符
合相关技术标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次性结转为固定资产。
   因无氧碳化炉项目原预计工期短,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相关支出进度已于
长,公司不再支付合同尾款。2021 年,公司根据最终调试结果确认废水优化项目
验收通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次性结转至固定资产,转固时点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问题二、应收保险理赔长期挂账的合理性
   你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2022 年 10 月,全资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
司分散染料 4#车间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该受损资产巳投保了财产险,事故发
生后,公司巳经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2022 年 12 月,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了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2023 年 3 月,你公司收
到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按规
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被罚款 7 万元。你公司在 2022 年和 2023 年
年报中均提及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你
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应收保险理赔款”余额均为 652.43 万元。你公司
若无法获得理赔,将对你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综上,请你公司说明该笔
保险理赔工作的进展,遇到的困难、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回复:
园路分散染料 4#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事故导致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固定资
产及原材料受损。由于受损资产已投保了财产险,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时向投保
保险公司报案,提供了受损资产清单,并获受理。
  根据公司 2022 年 03 月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购
买 1 年期的财产险保单约定,本次受损资产属保险责任范围,公司享有火灾损失
理赔权利,其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同时,公司根据保单理赔额之约定合
理测算应收保险理赔金额。公司于 2022 年底对受损资产进行清理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应用指南之相关规定,对应收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
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差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及业务审批层级较多等原因导致实际赔付工作进展不及预期,截至目前,公司已
收到保险理赔款 451 万。
  经检索,上市公司存在较多确认应收保险理赔款案例,部分列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市公司        确认科目
                           险理赔款金额        险理赔款金额
艾可蓝       其他应收款         4,161,919.79        1,677,000.00
隆基绿能      其他应收款         7,647,777.55       38,323,088.25
胜通能源      其他应收款          870,140.00         1,205,289.00
中闽能源      其他应收款        12,341,709.85                  -
华塑股份      其他应收款         1,800,000.00                  -
中航产融      其他应收款          870,798.72         1,062,081.41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末和 2023 年末确认应收保险理赔款合理。目前,公
司已经收取保险理赔款,对公司经营业绩未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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