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
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股份
下简称“珠海普东”)持有公司股份 95,13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99%。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 2022 年 6 月 9 日解
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股东联想控股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珠海普东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716,800 股,减持的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若有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
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分别收到股东联想控股、股东珠海普东发来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联想控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11,005,233 13.29% IPO 前取得:211,005,233 股
珠海普东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95,136,900 5.99% IPO 前取得:95,136,9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原因
名称 (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份来源
联想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10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股东自身业务
控股 31,751,100 股 2% 过:31,751,100 股 ~2025/1/9 格 得 安排及需要
珠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10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股东自身资金
普东 15,716,800 股 0.99% 过:15,716,800 股 ~2025/1/9 格 得 规划安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联想控股及珠海普东相关承诺如下:
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航物流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1)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本公司
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锁定期届满后,
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交易所规则,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所得收益上缴东航物流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
物流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
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东航物流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