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 关于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9 21:23: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购人”)要约收购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兆业”、“公
司”、“上市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和 2024 年 9 月 13 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
对要约的接受。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披露了《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
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安居公司向世荣兆
业除安居公司通过本次司法拍卖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的全面要约。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
下提示: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世荣兆业,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安居公
司通过司法拍卖拟取得的世荣兆业 51.00%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
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方                 珠海大横琴安居投资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               世荣兆业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002016
收购股份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安居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拟取得的世荣兆业 51.00%
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世荣兆业已发行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9              396,455,632     49.00%
二、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安居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并控制世荣兆业 51.00%股份而
触发。
动人梁家荣合计 596,440,000 股股份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予以司法拍卖,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72%。安居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
市公司 412,6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00%。
   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居公司应当向世荣兆业
除安居公司通过本次司法拍卖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
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
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世荣兆业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 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6.19 元/股、最大收购数量 396,455,632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
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454,060,362.08 元。
   收购人已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将 493,190,806.21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
最高资金总额的 20.10%)存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
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收购人承诺
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
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 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约的接受。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
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 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
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
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
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
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
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
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
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东在申报预
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
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
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
须重新申报。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
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
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
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该款项由结
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
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
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予以公告。
六、 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
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
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
收购编码。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
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
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在要约收
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11 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
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
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
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
受要约。
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先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月 12 日和 2024 年 9 月 13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
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七、 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净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 1,770,501 股,净预受股
份比例为 0.447%。
八、 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世荣兆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