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5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 1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3,109,03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798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159,5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148,232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92,525,708 99.3735 525,639 0.5645 57,692 0.062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杨文轩、汪泽赟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