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疫苗: 2024-048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9-09 18: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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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4-048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 引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0,000万 元 ( 含 本
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28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 股份数
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三个
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32)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5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
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 购 公 司 股 份370,000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2024 年6 月 21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4)。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
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6,027,4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8.5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678.69万元(不 含 交 易 费
用)。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 格、回
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
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 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加大财务风险。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 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 况仍然
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
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 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情形。
  自公司首次披露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 至披露
本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股份变动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601,027,500   100.00   601,027,500      100.00
注:由于回购账户中的股份目前均在限售期,因此上表将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均计入有条件
限售股,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 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 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 利,不
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及 《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
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 股份变
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 部分将
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 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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