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0 证券简称:兰卫医学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起 3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0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062,000 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52,45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400,517,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0,609,907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4%;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59,907,09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 89.86%。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
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517,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年 9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的承诺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兰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卫投资”)、实际控制人曾伟
雄、靖慧娟夫妇及股东上海慧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慧堃投资”)承
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发行价指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切法律责任。
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同意对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 股份的
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兰卫投资、实际控制人曾伟雄、靖慧娟及股东慧堃投资承诺:
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
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
务。
月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可减持股份数量的 20%(若发行人股票有除权、除息事项
的,股份总量将相应调整),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外。
的,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作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未出现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的情形,亦未出现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的情形,因此未触发
股份锁定承诺中约定的延长锁定期的履行条件。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兰卫投资、曾伟雄先生、慧堃投资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类型 总数 限售数量
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
合计 216,673,308 216,673,308
注 1:本次解除限售股股东曾伟雄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所持有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需同时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遵循其自身作出的承诺。
注 2:曾伟雄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53,769,291 股。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承
诺,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总数为 13,442,323 股,
剩余股份将作为高管锁定股。
注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严格遵守《上市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在
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283,043 55.00% -176,346,340 43,936,703 10.97%
其中:高管锁定股 3,609,735 0.90% 40,326,968 43,936,703 10.97%
首发前限售股 216,673,308 54.10% -216,673,308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0,233,957 45.00% 176,346,340 356,580,297 89.03%
三、总股本 400,517,000 100.00% 0 400,517,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