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朗五金”、“公司”或“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坚朗五金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044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345,01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6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1,940,691.9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92,139,464.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24)000042 号《验资
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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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序 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金额 资金额
坚朗五金中山数
园项目
坚朗五金装配式
料建设项目
坚朗五金信息化
目
坚朗五金总部自
目
合计 2,203,359,100.00 1,200,000,000.00 592,139,464.38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595,487,861.74 元(其中包含暂未
支付的部分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暂未投入项目使用。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初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
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二)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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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管理额度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
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产品,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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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具
体事宜。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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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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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 燚 汤 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