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证券代码:68839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硕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按照举手顺序确定发言
顺序;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表明股东身份和名称。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
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基本情况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计票人对收取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履行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程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
立信协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
《江
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3),
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P
A
G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