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陆珍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陆珍玉(为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自 2023 年 6 月 26
日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即 2023 年
股份 10,300,000 股,智能科技集团参与转融通业务归还股份 10,350,000 股,智能
科技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350,000 股;智能科技集团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319,500 股,陆珍玉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340,000 股。
智能科技集团和陆珍玉股份变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 1%,现将本次权益变
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陆珍玉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锦北街道*****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
股票简称 万马股份 股票代码 00227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可多选)
-1-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3,959,500 1.38%
合 计 13,959,500 1.3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1 例(%)2
合计持有股份 15,846,731 1.53% 14,527,231 1.43%
智能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846,731 1.53% 14,527,231 1.43%
技集团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1,774,500 5.00% 39,134,500 3.86%
陆珍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74,500 5.00% 39,134,500 3.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0 0.00% 100 0.00%
张德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 0.00% 10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张珊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 0.01% 100,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张禾阳 合计持有股份 18,750 0.00% 18,750 0.00%
年 8 月 23 日,回购专户剩余股份 20,546,762 股注销,总股本变更为 1,014,289,836 股,以下股份比例按本
公告披露时总股本计算。
-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50 0.00% 18,75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67,740,081 6.54% 53,780,581 5.30%
合计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740,081 6.54% 53,780,581 5.30%
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合计持有万
马股份 57,440,081 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券账户股份后的比例为 5.66%)的股东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计划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00 股(不超过
公告披露时总股本的 0.69%)。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
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本次权益变动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 是□ 否□
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3-
说明: 2023 年 12 月 11-12 日,智能科技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业务归还 10,350,000 股;2024 年 2
月 8 日,智能科技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350,000 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0.9995%。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