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6 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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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二)2022年9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
立董事张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固锝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苏
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竹辉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84.80万份,行权价格为
  (七)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
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6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九)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离职人员、身故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因激励对象担任监事
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十)2023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62.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
办理完成。
  (十一)2023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止,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68.92万份。
  (十二)2023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
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0.00万份,行权价格为
  (十三)2024年9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
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根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中“第九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
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按2023年末总股本808,085,8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30,707,261.01元,尚余1,199,122,348.15元结转下年度。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需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
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因此,调整后本
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P=P0-V=10.29-0.038=10.25元/份(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29元/份调整为10.25元/份。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限行权条件成就及调
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
以及注销等相关程序。
  六、备查文件
分第一个行权期限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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