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5 23: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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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4-07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15-15:00。
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9 人,代表股份
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5,74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9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3,082,8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陈少幸先生、冯鑫先生、朱丹女士、宋锦
霞女士、薛楠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1 选举陈少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31,999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84,849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7.0911%。
   陈少幸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提案 1.02 选举冯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8,53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71,38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544%。
   冯鑫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提案 1.03 选举朱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7,21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70,06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114%。
   朱丹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提案 1.04 选举宋锦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6,91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69,762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017%。
   宋锦霞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提案 1.05 选举薛楠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9,09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71,94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724%。
   薛楠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提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陈鼎瑜先生、邹俊善先生、刘国山先生、
郑颖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2.01 选举陈鼎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9,08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71,930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721%。
   陈鼎瑜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提案 2.02 选举邹俊善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6,88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69,73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009%
   邹俊善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提案 2.03 选举刘国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6,978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69,828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039%
   刘国山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提案 2.04 选举郑颖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7,05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69,904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063%。
   郑颖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提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周娟女士、朱远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3.01 选举周娟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6,988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69,838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042%。
   周娟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 3.02 选举朱远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获得 278,419,091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 2,671,941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6.6724%。
     朱远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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