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4-07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03.836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5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217,033.5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
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整原则一致。
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038,36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77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