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9-05 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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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
                    )请提前十五分钟
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尊
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震
动或静音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召开一个工作日
前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
《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
超过 3 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
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
表决:
  “同意”
     、“反对”或“弃权”
              。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
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
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葛国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四、推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润为 3,829,925,000.40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
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50 元(含税)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含税)
   ,占 2024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23.66%。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
配金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
(浙交投〔2024〕83 号)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
究决定,推荐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麻亚峻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马国庆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此次董事人
员变更事项。马国庆先生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麻
亚峻先生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马国庆先生简历
附件
          马国庆先生简历
  马国庆,男,1968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高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助理,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顾问,浙江浙商金控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
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长三角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专家。
  马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在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任职而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
的情形。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
(浙交投〔2024〕83 号)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
究决定,推荐柯晓瑶女士担任公司监事,钱焕军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
  柯晓瑶女士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
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钱焕军先
生继续担任监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柯晓瑶女士简历
附件
          柯晓瑶女士简历
  柯晓瑶,女,1985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浙江浙商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省交
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专家。
  柯晓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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